请放下挥向公交驾驶员的拳头

作者:赵东云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29 11:21  浏览次数: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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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5时左右,济南公交五分公司四队74路驾驶员徐淼驾车行驶至纬五路经十路路口时,遇到同向行驶的豪华越野车停在路中央。因该私家车右侧车门处于打开状态,公交车无法正常通过,徐淼便停在该私家车右侧。私家车上的男子在关闭其车门后,又突然打开车门径直来到公交车左侧,开始疯狂击打驾驶室左侧玻璃,拳打脚踢将前门玻璃打碎,将徐淼的眼镜打掉。徐淼在捡眼镜时左手被狠狠地踩在碎镜片上,造成手部鲜血直流,被120救护车火速送至医院。经医生诊断,徐淼左手食指受伤,食指与中指间骨折。110民警将肇事男子带至杆石桥派出所调查处理。据了解,该男子为酒后滋事,派出所已对此立案调查。(3月26日《济南日报》)

公交车人流密集、环境复杂,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公共空间,车厢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公共交通迅速发展带来的结果之一,是公交车厢这一公共空间的人流数量急剧攀升。保护这些数量庞大的公共空间的安全,是不容忽视的当务之急,而首要的保护应该是法律的保护。遗憾的是,当前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公交车厢安全缺少详细规定,对于保护公交车驾驶员的明确规定更为缺乏。法律的威慑力不足,整个社会对于公交车厢安全的重视程度就难以提高。公交驾驶员是车厢安全的直接掌舵者,那些肆无忌惮挥向他们的拳头何尝不是在嘲笑法治的软弱?

公交驾驶员手中握着的不仅是方向盘,更是一车乘客的安全。如果公交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得不到应有保护,势必会影响车上乘客的安全。相关法律专家认为,对公交驾驶员的首要保护是立法保护,对攻击公交驾驶员危及乘客生命的不法行为应以“暴力危及公共交通安全”入罪。

近年来,济南公交为了疏导和调整好一线公交驾驶员的情绪,解决公交驾驶员在生活、工作中发生矛盾冲突引发的情绪波动,推行了“情绪管理”。在基层推出员工心情指数“晴雨表”,管理人员可及时了解公交驾驶员的情绪状态,积极为情绪不佳的员工做思想工作。公司还开通了“知心大姐”热线,设立了情绪调节室、“BRT心情驿站”、心情信箱、领导接待日,引进“人体生物钟”三节律观察和防控机制,帮助员工过滤排遣不良情绪,确保一线职工特别是司乘人员以健康的情绪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在2015年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济南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等10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强公交驾驶员人身安全保护的建议》,引起代表们的广泛关注。譬如,对于目前发生的伤害公交驾驶员事件,各级公安机关接到报警要及时出警,参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和打击不法伤害公交驾驶员的行为,凸显法律的威慑力。目前济南公交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切实加强对公交驾驶员人身安全的保护。

公交驾驶员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人身安全遭遇伤害时只能选择躲避、退让,承受以“委屈”为代价的嘉奖。他们守护的是一个小小的空间,竭尽维护的却是公共利益,同样他们也需要被保护。虽然公交企业都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作为服务理念来提倡,但是如果有人威胁、侵害公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那么公交驾驶员面对的就不再是一名普通乘客,而是一名“不法分子”或者“歹徒”了,更何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怎么办?作为公交驾驶员应该理性,在全力以赴守护乘客安全的同时,尽量学会自保。作为全体乘客,也有义务制止不法行为,守护车厢安全,乘客绝不应做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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