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文明乘车意识,建立良好的乘车秩序,营造和谐的乘车氛围,弘扬社会文明风尚,特制定《济南市文明乘车公约》,望广大乘客相互监督,自觉遵守。
一、自觉遵守《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
二、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三、主动投币、刷卡、出示有效乘车证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维护乘车安全,严禁携带“三品”及宠物乘车。
五、敬老爱幼,相互谦让,主动向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六、保持车厢整洁,爱护车辆设施,乘车中不喧哗、不吸烟、不饮食、不打闹。
七、上车后坐(站)稳扶好,头、手勿伸出窗外;车辆未停稳或车门开关时,请勿上下车。
八、鼓励见义勇为,勇于扶正压邪,弘扬社会正气。
九、遇有紧急情况时听从驾驶员指挥,优先安排老幼妇孺从应急出口疏散,不推搡,不踩踏,保障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
十、维护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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