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好社情民意晴雨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8-31 10:42  浏览次数:143
字号:[]

处理检举控告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实施,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建立科学规范、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规则》第六章对“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作出专门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以及检举控告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单位,可以将相关分析情况向有关党组织通报。第三十三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当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收集、研判,综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检举控告是社情民意晴雨表。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收集研判和综合分析,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的题中之义,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助于全面掌握所辖地区政治生态状况,为党组织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参考。《规则》从分析、报送和使用三个方面,为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作出了规范。第一,对检举控告情况的分析作出细化规定,指出了“哪些需要综合分析”“哪些需要专题分析”。第二,对检举控告情况的报送作出明确规定,指出了“什么情况应当报送”“应当向哪些机关报送”。第三,对检举控告情况的使用作出规定,要求将情况分析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相结合,构建“信息联通、统筹联动”的监督格局,对于检举控告多发地方存在的履职不力问题,要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20 济南公交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104772号
联系我们
        济南公交官方网站升级版目前已经进入测试阶段,网站经过十年积累,数据、栏目都较多,重新整合数据导入难免会有疏漏之处,请您包容和指正,如果您在访问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请您反馈至邮箱jngjw@126.com,我们将及时修改,如需回复请留下您的邮箱地址,我们会及时给您回复,谢谢!
主    题: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