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0 02:39  浏览次数:2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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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手续:办理春秋卡需缴纳10元押金。 可自愿选择是否开通挂失功能,如开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乘车卡。已开通挂失功能的春秋卡,丢失后可缴纳10元押金将卡内有效日期通过补卡的方式补到新卡中;未开通挂失功能的,押金及有效期内剩余天数不退。

2.开户及充值:春秋卡每年3月15日—5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两个区间内使用。充值区间可自行选择:3月15日—4月14日(售价50元)、4月15日—5月15日(售价50元)、 3月15日—5月15日(售价100元);9月15日—10月15日(售价50元)、10月16日—11月15日(售价50元)、9月15日—11月15日(售价100元)。济南公交所属电子车票发售网点均可办理开户、充值及退款业务。   

3.优惠换乘:持春秋卡可乘坐票价2元及以下公交线路,同一辆车限一人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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