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暨2015年度总结表彰会

来源:总公司工会   编辑:陈燕   发布时间:2016-01-25 09:15  浏览次数: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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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2日下午,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暨总公司2015年度总结表彰会在西藏中学礼堂举行。总公司职工代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总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近700人参加了大会。

会议由总公司工会主席张栩主持。

总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开幕。会上,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同志作了《2015年度行政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总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公交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更加显著,车辆及节能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后勤保障工作更加充分有力,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速增效,党建、廉政、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总公司取得累累硕果: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李慧敏、徐维玉、张波分别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K52路驾驶员董丹、张宇被授予“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群体”等等。

报告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总公司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建设公交都市为目标,加快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破解好制约公交科学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着力提升公交出行分担率和乘客满意度,努力提高公交经营发展和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公交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与会代表在听取了《行政工作报告》后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总公司中心工作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总公司2016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公交事业改革发展再创佳绩。

大会审议通过了总公司2015年度《行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续签了总公司《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总公司还与各单位签订了《2016年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

在第二阶段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总公司副总经理石军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立功受奖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副总经理石绍滕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总公司先进工(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大会对以上受表彰的单位、集体和“最美青工”等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薛总对201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6年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市交通运输局巡视员高铠、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丁希录等领导同志莅临大会。高铠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对济南公交2015年度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6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并向全体公交职工拜年。

会后,与会领导与大家一同观看了2016济南公交职工迎新春文艺汇演。

 

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同志做《2015年行政工作报告》

 

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

 

标兵和先进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市交通运输局巡视员高铠同志在表彰大会上做重要讲话

 

2016济南公交职工迎新春文艺汇演

 

公交三字经

 

公交论语大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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