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交官网11月2日讯 济南市公交总公司自去年3月份启动违规使用月票综合整治活动以来,乘客“冒用月票”行为虽然有所减少,但是仍有个别乘客继续使用他人月票。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公交总公司获悉,根据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济南公交共查获违规使用月票5128张,其中只8月份就累计查获689张。每月平均查获违规使用月票500多张。
“您好!由于您冒用他人月票,违反了月票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将收回这张月票。请您配合。”这是11月2日早晨,济南长途汽车站BRT站台上,济南公交稽查人员对一名冒用他人月票的男乘客开出了“罚单”,收回了男乘客的月票。“一家人为什么不能共用一张月票?还我月票!……”男乘客的话惹得稽查人员和周围乘客苦笑不得。稽查人员耐心向乘客解释,并详细介绍公交月票使用管理规定。但他还是表示疑惑,纠缠着稽查人员,望其归还母亲的月票,见纠缠未果,20多分钟后才“愤然”离去。今天,济南公交稽查大队共出动50余名稽查队员,在全市各大公交站点和公交车上共查获违规使用月票21张。
据了解,针对目前不少乘客乘车违规使用月票的现象,在当班驾驶员严查的基础上,济南公交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公交稽查大队60多名稽查人员在全市100多条公交线路对违规使用公交乘车卡证情况进行了集中整治。最新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济南公交共查获违规使用月票5128张,其中只8月份就累计查获689张。切实堵塞了漏洞,维护凭票乘车的严肃性和良好的乘车秩序。在检查中发现,乘客不主动出示月票现象依然比较普遍,违规使用月票现象时有发生。鉴于目前乘客冒用月票的现象比较普遍,济南市公交总公司继续开展违规使用月票综合整治活动。各级管理人员、广大驾驶员、BRT站务员等广大一线公交员工的责任意识、成本意识、效益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醒乘客主动出示月票接受检验。同时,各月票发售网点工作人员也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向广大乘客宣传月票卡的使用规定,提醒乘客严禁冒用他人月票、照片钢印不完整、不清晰的月票不得乘车。各营运公司每周组织管理人员、车下人员上车上线进行检查,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帮助乘客不断增强文明乘车意识,提高乘客主动出示月票、恪守公共道德的自觉性,向广大乘客宣传月票专卡专用的规定,严禁冒用他人月票;对违规使用的月票卡进行收回,并做好乘客解释工作。公交稽查大队每天组织检查,采取BRT站台定点检查、跟车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公交稽查人员,规范着装,佩戴稽查证件,文明稽查,以理服人,对于违规使用月票的乘客下发违规月票卡处理通知单,要求三日后到公交部门进行处理。
据济南公交违规使用月票处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仅10月16、17、18日三天的时间,公司就收回了60多张违规使用的月票。目前公交部门查处的违规使用月票主要存在乘客直接冒用他人的月票、部分月票照片模糊不清甚至不贴照片等情况,公交部门只好按照规定对违规使用月票进行收回并接受相关处理。为此,济南公交部门提请广大乘客一定要按照乘车规定使用月票等乘车凭证。按照规定,持成人、学生电子月票可在有效期内,乘坐市区内使用月票的公交车;各类贴有照片的公交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伪造和私自更换照片;乘车卡上的照片应当清晰、完整,盖有公交专用印章(钢印)方为有效;乘客持卡上车时,应主动刷卡或出示(照片面向驾驶员),并自觉接受驾(乘)人员和检查人员检查;乘车卡的照片如出现破损、模糊不清等现象应及时到各网点进行更换。对于无照片、钢印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公交乘车卡,工作人员将不予办理充值、审验业务;凡因伪造、涂改、使用违章卡(指无钢印、无照片、照片模糊不清等现象)以及冒用他人乘车凭证的,一经查获,当班驾驶员或公交检查人员有权予以收回,并按《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处理。
按照规定,公交月票只能是一卡一用,不能转借他人或冒名使用。济南公交将对违规使用月票检查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长效机制,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让广大乘客养成上车主动出示月票、规范使用月票的文明乘车习惯,直至习惯成为自然,积极维护凭票乘车的严肃性,维护社会公正,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的文明乘车意识,提高乘客恪守公共道德的自觉性。同时,呼吁广大乘客乘车请主动出示月票,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和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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