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昨起正式施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今天起正式施行,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就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条例规定,今后我省将着重推动道路运输低碳化、城乡客运一体化,明确要推动公交优先发展。
制度设计体现节能减排理念,并力推绿色低碳运输。条例规定,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从事道路运输,鼓励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
过去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侧重于对实际行为人实施处罚。条例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还要处罚与之相关的经营者,从根源上打击和制约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班车出站后在城区内不能再随便上下旅客和装卸行包,违反者将受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市民联系密切。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货运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对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的申请者,条例规定,“必须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条例还首次明确规定,客运班车、包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行车安全和信息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未依法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责令改正,按照每辆次处以1000元罚款。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条例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在财政政策、资金安排、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确保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实行公交化运营的,道路、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方便社会公众出行,实现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应将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作为配套建设的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实现道路运输站(场)与城市交通、铁路、航空的相互衔接。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条例规定,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农村客运可实行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运营等方式。
| 联系我们 | |||||||||
| 济南公交官方网站升级版目前已经进入测试阶段,网站经过十年积累,数据、栏目都较多,重新整合数据导入难免会有疏漏之处,请您包容和指正,如果您在访问和使用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请您反馈至邮箱jngjw@126.com,我们将及时修改,如需回复请留下您的邮箱地址,我们会及时给您回复,谢谢! | |||||||||
| 主 题: | |||||||||
| 内 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