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5年以及10年,济南市的城市公共交通将如何发展?日前,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15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达到28%以上,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达到40%。也就是说,到2015年,将有近3成的济南人可依靠公交出行。而到了202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4成。
根据《意见》,到2015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达到28%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8标台以上;公交专用道总长度达到180公里;快速公交网络力争达到100公里;建设一级换乘枢纽站5个、二级换乘枢纽站10个,公交车停车供应能力提高到80%。
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比重达到40%;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20标台以上;建成一级换乘枢纽站10个、二级换乘枢纽站20个,公交车停车供应能力提高到90%以上,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普通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它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城区公共交通与对外交通紧密衔接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基础设施
新建小区及综合体须配建公交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区建设、商务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新建改建片区)以及城市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公交基础设施(包括公交换乘枢纽、公交场站、首末站、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及立体换乘过街设施)。
规划、建设高架路(桥)时,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应在适当路段规划建设公交基础设施。已建高架路(桥)底层,适合建设公交基础设施的,可根据实际需求充分利用。
专用车道
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应辟建公交专用道
根据《意见》,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要与城区道路建设、改造同步进行。城市中心城区新建或改建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应根据公交运行需求辟建公交专用道。现状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无公交专用道的,应根据线网布局、道路条件、周边路网、交通需求及系统交通组织等综合因素辟建公交专用道。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公交专用道,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逐步对公共交通车辆实行信号优先。
换乘枢纽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建设综合换乘枢纽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公交专项规划,在城市环路、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和民航等交通方式的连接点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周边,逐步建设交通综合换乘枢纽系统,实现城市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之间零距离换乘。推进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形成方便快捷的快速公交网络和轨道交通网络。
建设资金
5%以上城建资金拿来建公交场站
济南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专门用于换乘枢纽、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及快速公交设施、智能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公交建设资金占城市建设资金支出的比例应保持在5%以上。
公交票价
继续实行公交低票价政策
继续实行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适时进行城市公共交通票制改革,健全票价管理和调整机制。全面普及电子车票,完善刷卡购票优惠措施。
亏损补贴
财政补贴公交政策性亏损
通过对企业的运营成本监审、年度审计和评估,合理界定和计算其因实行低票价政策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对公交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成人月票和学生月票,老年人、盲人、下肢残疾人、现役士兵及伤残军警免费乘车等)和完成开通冷僻线路、执行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以及由于燃油(气)价格上升造成的成本增长,作为政策性亏损的一部分,在核定亏损补贴时一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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