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公交总公司获悉,根据济南市《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公交总公司将于6月14日起对老年免费乘车卡进行审验,续充下一年有效使用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未进行审验的乘车卡将于7月1日起停止使用。
据了解,此次审验的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老年免费卡,2010年1月至6月期间办理开户业务的老年免费乘车卡,不在此次审验范围之内。按照要求,审验须带证件:本市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免费乘车卡;来我市的外省市、国(境)外老年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免费乘车卡,就近到公交总公司以下的17个月票发售网点进行审验。同时,今年老年免费卡审验时,还须购买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的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12元,并与乘车卡有效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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