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公交二公司的交通志愿者在劝阻一名携带爆竹的乘客。为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公交二公司及3路、10路、87路、K56路的交通安全志愿者已提前上岗,严查携带烟花爆竹上公交行为。
按照规定,明天起我市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就可向市民销售烟花爆竹。今天,记者在公交部门采访发现,为确保市民平安出行,各分公司纷纷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公交安全员还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识。
今天上午,公交三公司二队请来民警为驾驶员讲解安全知识,明确要求每名司机要对上车的乘客进行细致观察,如发现有市民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上车,要立即停车并要求其下车。在恒生公司大院内,各种安全乘车须知贴上了报栏,供每位驾驶员学习。K100路驾驶员马红告诉记者,为确保春节期间市民安全出行,他们早早地在公交车门附近贴出了“温馨提示”和安全标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今年我们在公交车内打出提醒字幕:欢迎市民监督举报携带烟花爆竹上车行为。一经发现,可当场向驾驶员举报。”123路驾驶员介绍说。本报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一定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上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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