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交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

作者:董玉洁  来源:总公司工会  发布时间:2017-10-30 16:22  浏览次数: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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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27日在总公司礼堂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79名,实到代表159名,列席人员10名,共169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司制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草案)和《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草案)。

会议由总公司副总经理石军主持。

会上,总公司副总经理姜良宣读了《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司制改制方案》;总公司副总经理谢刚宣读了《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司制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草案);总公司副总经理颜廷虎宣读了《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草案)。与会代表们认真听取了三个方案,并分组进行了讨论。人力资源部部长王永济对讨论中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反馈。与会代表们一致认为,总公司的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公司与职工的利益,方案是切实可行的。经与会代表投票表决,《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司制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草案)、《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全票通过。投票后,石军副总经理宣读了大会决议,经与会代表们举手表决,大会决议获得一致通过。

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是大势所趋,我们要提高站位,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企业改制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政府统筹公交事业发展,有利于整合公交企业内部资源。此次改制,我们采用了积极稳妥的方案,尤其对保障职工切身利益方面,进行了多方调研、充分准备,做足了功课、下足了功夫。一是职工安置方面,我们坚持整体接收的原则,连续计算职工工龄、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承接并妥善安置现有全部在册人员;二是借机出台了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体现了总公司党委对老职工的关爱;三是改制后职工同等岗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保持现有水平,且随着改制后公司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大家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会有提升。改制后,企业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我们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定信念。

会后,与会职工代表们纷纷表示,相信在市委市政府和总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公司改制,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创造力,拓宽职工发展空间,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市公交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济南公交将逐步成为“集团化运作、市场化运营、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四化一体、更具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国内同行业标杆性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兴海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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