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历下区司法局、历下区普法办联合举办
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启动仪式

作者:陈更  来源:法律事务部  发布时间:2018-12-05 09:43  浏览次数: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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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交官网讯  12月4日,历下区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总公司公交驾校内举行。

济南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邓芃芃,历下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向东,历下区副区长石永先,历下区政协副主席刘岩,历下区司法局局长潘玉松等市、区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颜廷虎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龙洞街道社区居民表演了威风锣鼓,济南公交职工献上了快板书《红绿灯下》和女生独唱《不忘初心》。随后,总公司部分科级管理人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与会领导和总公司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在学习宣传宪法横幅上签字。

 

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颜廷虎同志在致辞时表示,能够承办此次活动,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济南公交普法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济南公交进一步增强全员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治企管理水平的有力推动。历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石永先同志在致辞时肯定了济南公交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希望。

历下区公证处、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历下区部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活动现场设置了义务咨询点,为与会的干部职工、社区居民提供了宪法宣传和免费的公证、法律等咨询服务。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从此,每年的12月4日都会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为“宪法宣传日”。据了解,2018年宪法宣传日的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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