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表彰会在济南公交二分公司召开

来源:公交二分公司   编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26 17:36  浏览次数: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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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交官网讯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激励公交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月26日下午,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表彰会在济南公交二分公司召开。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副局长党育、经保大队大队长王吉训,总公司副总经理姜良、企业文化部部长赵东云、二分公司经理陈伟超等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总公司11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二分公司部分职工代表参会。

会上,王吉训大队长代表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宣读了《关于授予李清丽等8人“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授予李滨等4人“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党育副局长同姜良副总经理一起为总公司11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金。随后,两位领导分别进行了讲话。

党育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公交总公司能够不断涌现出不计较个人得失、危急时刻勇于挺身而出的职工,既表明他们拥有良好的职业品德和个人美德,同时也离不开济南公交对 “见义勇为光荣”的倡导和优秀企业文化的熏陶。希望公交职工们能够在见义勇为事业上继续努力,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姜良副总经理首先代表总公司党委,对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各位领导及到场的11名总公司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分别表示了感谢和祝贺。他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济南公交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职工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推进机制”“加大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等举措,切实保障见义勇为工作扎实开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谈及下一步的有关工作,姜总强调,济南公交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见义勇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做好宣传、制度保障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为广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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